汲縣鹽店街與開封府鹽廠
文史研究
汲縣鹽店街(今衛輝市沿淀街),舊名樊家灣,又名小河坡。明萬歷年間,潞王朱翊镠,將其所有開封府屬鹽廠設于此地,因而得名。
《康熙汲縣志·建置》戟:“南北二鹽店。舊為叫潞藩創立,名義和分店;北鹽店衛河北岸濟瀆廟西。每年貯運食鹽大概一萬五千引,共發六縣(汲縣、新--鄉、輝縣、獲贏、淇縣、胙城),汲縣止(祗)五千引!薄肚〖晨h志·賦役·鹽引》載:“汲縣原鹽額應銷官鹽三千引,康熙十八年八懸引二千引,五十九年分任京引二百三十引,共應銷鹽五千二百三十引,南鹽店(一稱西鹽店)在衛河南,舊為樊家灣。明潞藩移廠(即開封府鹽廠)于此。設掌店官一員主店,遂為通貨之所。每年貯過路鹽大概十萬有奇引,共發開封二十三處。近又有懷慶一府六處食鹽亦立廠于此(今新鄉醫學院一附院,舊稱懷鹽廠),共貯鹽大概三萬七千引!
《乾隆汲縣志·建置》亦載:“北鹽店城(衛輝府鹽廠所在地)在西關外衛河橋(德勝橋)北,即德勝關也(今德北街)”。巡道常道立創建。周圍筑城,俱壘以磚石門四座;西鹽店城(即鹽店街,開封府鹽廠所在地)在西關外衛河南岸,與北鹽店城同時創建。俱壘以磚石門四座(西鹽店城即今之沿淀街,尚存舊城東門遺跡。俗稱沒頂閣,為南、北兩鹽店城所僅存的距今余年的遺物)
潞簡王朱翊镠,明穆宗第四子,隆慶二年生,朱四歲而封,萬歷十七年之藩衛輝:初,翊镠以帝同母弟居京邸,王店、王莊遍畿內。比之藩,多請贍田、食鹽無不應者。民食長蘆鹽。原定行銷河北(省)及河南(省)部分地區共州縣(河南省者為彰德、衛輝、懷慶及開封四府)。每地鹽額,大體以地方戶口多寡分別定額行銷。明《神宗實錄》萬歷二十五年二月甲戌記事中說:“……潞王就藩之時,朱翊镠在奏請景王遺下田莊的同時,亦將嘉靖時賜于景王的大量房課、鹽稅、河泊所……奏請到手。其中規模最大,獲利最多的是義和鹽店。清康熙《汲縣志.建置、鹽店》稱:“……潞簡王之藩衛輝,多請贍田、食鹽無不應者。汝王除,得其莊田及及食鹽。景王除亦然!薄叭f歷十七年,潞王請收開封府屬應食長蘆鹽歸并衛輝府義和店,戶部覆以不可。而萬歷帝則以‘仍舊’批示。因而潞王侵奪了行鹽、銷鹽的局面!边@就為衛輝府貯運蘆鹽創造了條件。
以上史料可知:南鹽店城(鹽店街)的規模,遠遠超過了北鹽店城(德北街)。每年貯運食鹽十三萬七千余引。明制每引二百斤,折合二千七百余萬斤,行銷開封、懷慶兩府所轄地區。而開封府屬鹽廠獨銷二千余萬斤。在此轉運,所以夏秋旺季,河運繁忙,長蘆鹽溯(運)衛河運至汲縣碼頭,鹽船多達千艘。加之車輛牲畜轉運各處。車轔轔,馬蕭蕭,通霄達旦,不分晝夜,那時鹽店街大小鹽廠(場)、鹽店、車場、商鋪、旅棧、鹽務官署、鹽商公會,以及歌樓酒館林立。德勝橋兩側至呂公堂連接鹽店街,每至夜分,燈火如龍,攤飯小吃多具天津、開封風味。皆因兩地官、商、客(船)戶云集所致。鹽商窮奢盡欲,揮霍無度。形成了地方的鼎盛時期。時有小揚州之稱。
今日衛菜(地方菜系),南北兼味,花樣繁多,亦與三府鹽廠所在有關。開封府鹽廠所屬二十三處引地名稱及應銷額數,因文獻多未記載,知者甚少。年夏,筆者在沿淀街(原鹽店街)西頭四完小建筑工地發現修造《衛輝金龍四大王廟碑》后,繼在該地一間土地廟下東山墻上發現一石碑(約25cm*18cm),鐫刻“開封廠額鹽碑記”(橫額),立題為“開封府屬官鹽額數”。
下鐫各縣地名及鹽額數目:
祥符一萬二千包尉氏四干包滎澤二千五百包
滎陽二千包汜水二千五百包湯陰一千四百包
中牟二千二百包原武一千包陽武二千二百包
封丘一千一百五十包延津八百二十包
鄭州三千包長葛二千零九十八包
洧川二千一百五十包扶溝七千八百包
鄢陵六千包密縣二千零五十四包
新鄭二千包禹州四千五百包
臨穎五千七百包郾師二千二百一十五包
許州七千六百包陳留三千包
康熙四十八年歲次己丑貳月轂旦
此碑之發現,為開封府屬二十三處引地州縣名稱及鹽額提供了物證。從中還可以窺知清襲明制之規跡。給歷史研究者考察當時的建制、鹽業、人口、經濟狀況及衛河運輸等提供了可貴的參考資料。同時亦碑證開封府鹽廠是設在汲縣鹽店街(今沿淀街),而鹽店街亦因此而得名。
明亡,清廷拆毀潞王府。除將精品運往北京修建王府外,其余房屋遺產等物品。均按時價就地變賣。唯義和鹽店因獲重利,朝廷與地方官員均不肯變賣。清順治十三年九月十二日車克在《清查明藩田產事疏》中稱:“南北兩鹽店,隨鹽行租,歲可得銀二千余兩,不當變賣”。這才維持了汲縣貯運長蘆鹽的原狀,保持了衛輝碼頭的繁榮。清末,京漢、隴海兩鐵路相繼通車后,開封、懷慶兩府食鹽山引岸直銷引地,開封、懷慶兩府與衛輝的鹽業交流中斷,鹽店街完全成了居民區。而北鹽店(德北街)因為衛輝府屬五縣(這時引地已改為汲縣、輝縣、獲嘉、封丘、延津)。長蘆鹽仍由衛河運至汲縣轉發,保持了一定程度的繁榮。那時的鹽店名稱為“德興公司汲五鹽店”,抗日戰爭時期改作“汲五洪興鹽店!遍L蘆鹽改作火車運輸,衛輝碼頭蕭條冷落。三年內戰時期,長蘆鹽一度中斷。今日鹽引收歸國有。汲縣作為長蘆鹽貯運碼頭的歷史宣告結束。過去開封、懷慶兩府鹽店與衛輝府的商貿往來,已不為人所知了。
注:
1、引;食鹽的計量單位。斤數歷代不同。明、清引為二百市斤。
作者:李伯寰
編輯:朝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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